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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打零工”,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打零工”,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2023-03-311 回答117 阅读0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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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求职网...  2023-03-31 08:56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网络经济的发展,众多新职业涌现,为“打零工”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很多年轻人在自己的主业之外,会利用业余时间兼职“打零工”来增加收入。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劳动者建立多重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国家政策层面,也是鼓励兼职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指出,要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


对于劳动者兼职受伤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并与兼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