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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
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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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贯彻蒸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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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快推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的重要指示精神,应对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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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市场监管局(厅、委): “ 打零工”对促进大龄和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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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医保局、总工会、妇联、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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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 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郑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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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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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 为保障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水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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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队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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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健康委: 为切实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保障工作,预防和减少尘肺病重点行业和企业职业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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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