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 > 一周热点
未到指定医院就诊,公司能否拒绝员工休病假?
北海HR联盟 2023-07-15
举报 0人关注  关注问题
案例


2021年7月1日,唐某入职上海某实业公司,任人事专员一职,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


2021年12月30日上午,直属领导蒋某以唐某工作不到位为由对其进行谈话指正。唐某不认可,以需要思考10分钟为由离开,随后向蒋某发送微信,称因蒋某语气较重,致使头晕腹痛需要请假一天。蒋某当即回复不同意,要求唐某继续进行面谈,并提出可以找人陪唐某去最近的医院就诊,要求1小时内返岗,否则按违纪处理,但唐某未予理睬。


唐某前往某三乙医院就诊,后病情加重,住院进行手术,医院建议休息21天。唐某在钉钉系统中上传病情证明并申请病假,但公司以唐某就诊的非规章制度规定的三甲医院为由不同意病假,认定唐某构成旷工,扣除绩效工资。


唐某不服,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公司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仲裁裁决后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以旷工为由扣发工资缺乏依据,应予补发,并驳回了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分析


病假作为一种特殊假期,是对劳动者最基本的健康权的保障。只要员工患病属实,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履行了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就应当准予假期。


本案中,公司以唐某未前往三甲医院就诊,认定唐某患病事实存疑而拒绝准假,属于认定不当。只要员工提供的是正规医院的就诊材料,且本身患病属实,用人单位就应当批准员工休病假。


此外,公司在获知唐某病情后,仍旧以旷工处理,缺乏依据,据此扣发的工资当予补回。


还没有人回答该问题。
职场问答
给你职场领域最专业的帮助
+ 我要提问
相关问题
暂无数据
请选择举报原因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北海求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市平行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联合运营 / 版权所有 桂ICP备2024029955号-1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554号

地址:北海市逢时商城花园2栋203号拓拓职业培训学校内(重庆路、湖南路交汇处西南角) EMAIL:xiu0779@qq.com

人力资源证: (桂)人服证字[2024)第0501000313号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