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 > 一周热点
无效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北海求职网 2023-04-03
举报 0人关注  关注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依照上述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还没有人回答该问题。
职场问答
给你职场领域最专业的帮助
+ 我要提问
相关问题
暂无数据
请选择举报原因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北海求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市平行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联合运营 / 版权所有 桂ICP备2024029955号-1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554号

地址:北海市逢时商城花园2栋203号拓拓职业培训学校内(重庆路、湖南路交汇处西南角) EMAIL:xiu0779@qq.com

人力资源证: (桂)人服证字[2024)第0501000313号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