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 > 一周热点
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20〕8 号)
HR助手 2023-04-01
举报 0人关注  关注问题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人社部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密切关注参与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情况,切实把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工伤职工及相关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

二、积极推行工伤保险事项不见面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推行网上申报,即将申报资料的电子扫描件通过互联网发送至人社局邮箱;或经电话确认后,直接将申报资料的纸质版通过EMS寄送。提出工伤等待遇支付申请的,可直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rswb.gx12333.net)申报,不方便在网上服务大厅申报的,经电话与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确认后,将申报资料的纸质版通过EMS寄送(详见附件)。

人社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在收到网上申请或EMS送件后,应在24小时内电话反馈申请人,并在48小时内审核。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工伤受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文书,应通过EMS邮寄送达。

三、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认定时限以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时间为起算时间。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原则上当日申报当日受理,3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

工伤认定案件须现场调查取证的,原则上采取电话、视频、微信等不直接见面接触方式核实,并保存好调查核实证据资料。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申请工伤认定、补正材料及履行举证责任的,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微信等方式申请延期,经审核属实的,可以适当延长申请、补正和举证时间。

四、暂停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自即日起暂停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以下简称“鉴定”),恢复鉴定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布。对于伤情复杂严重、生命体征不稳定的工伤人员,必要时,可采取上门鉴定等方式并做好防护工作。

五、暂停工伤预防线下培训工作

自即日起,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暂停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课程安排顺延,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六、大力提升社保经办服务

加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信息对接。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在核定伤残和工亡待遇等相关业务时,原则上应通过内网或以电话、微信等方式主动采集信息核查。收到相应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拨付。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020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

还没有人回答该问题。
职场问答
给你职场领域最专业的帮助
+ 我要提问
相关问题
暂无数据
请选择举报原因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北海求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市平行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联合运营 / 版权所有 桂ICP备2024029955号-1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554号

地址:北海市逢时商城花园2栋203号拓拓职业培训学校内(重庆路、湖南路交汇处西南角) EMAIL:xiu0779@qq.com

人力资源证: (桂)人服证字[2024)第0501000313号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