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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3月16日)合浦县人民法院招聘机关食堂厨师

来源:北海人才网 时间:2023-03-14 作者:北海求职网 浏览量:

根据工作需要,合浦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食堂厨师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擅长烹饪各式菜肴、制作各式面点等;

(二)男女不限,年龄要求在30周岁-55周岁;

(三)有两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懂得营养搭配;

(四)每日工作约8小时,服从单位时间安排;

(五)身体健康(有健康证),吃苦耐劳,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六)有厨师证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6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者直接到合浦县人民法院六楼政治部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材料:《合浦县人民法院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明、厨师证(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核对)。

(四)咨询电话:0779-7216332。

三、资格审查

由合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烹饪菜品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每年续签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属社会在职人员的,其须解除与原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八、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4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43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合浦县廉州镇迎宾大道138号

联系电话:政治部0779-7216332

合浦县人民法院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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