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北海市第九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海城区初赛的通知
来源: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4-22
作者:北海求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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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海市农民工工作和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九届北海市农民工技能大赛的通知》(北农工办发〔2022〕2号)要求,为充分展现我区农民工风采,深化“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引领带动城乡劳动力技能就业,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海城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举办“北海市第九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海城区初赛”(以下简称“大赛”)。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大赛由区农民工工作和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联合主办。大赛设立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组织和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组等。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大赛综合组织协调、宣传报道、资金保障等工作;竞赛组设在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全区农民工竞赛工作,推进竞赛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我区产业发展需求和市决赛项目内容,重点围绕自治区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结合农民工从业结构和特点,初赛设母婴护理员、家务服务员、养老护理员、镶贴工、桂林米粉制作工共5个竞赛项目(工种)。海城区初赛由大赛组委会牵头统一组织和具体举办,选拔出优胜者参加市级复赛。大赛原则上在5月上旬举办完毕,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凡属北海籍农民工和在北海务工的外省、市籍农民工,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广西技术能手”、“广西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人员,及在各类竞赛中已取得上述称号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1. 报名地址:海城区长青北路3号对面(海城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9-3056020每个参赛选手只能在一个赛区参加一个职业(工种)的初赛,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赛区、两个职业(工种)的初赛。1. 一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1名,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3000元。2. 二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2-3名,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2000元。3. 三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4-6名,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1000元。4. 优秀奖:凡参加大赛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竞赛规定完成竞赛且不超过该项目总参赛人数50%的均为优秀奖,由大赛组委会发参赛获奖证书。若参赛选手不足10人的,二、三等奖项均减少一个名额。参加海城区初赛比赛选手的参赛职业(工种)成绩合格,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获得相应工种类别、等级证书的选手,不再重复发放证书。(一)海城区初赛标准。本次初赛以母婴护理员、家务服务员、养老护理员、镶贴工、桂林米粉制作工等5个竞赛项目(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有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要求、技术文件为基础命题,本次初赛参照初级(五级)职业技能标准。(二)竞赛方式。大赛采取现场比赛、现场评分、现场排名的方式进行。大赛项目的技术文件、竞赛规则和评分要求等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公布。(一)加强统筹协调。在组织比赛过程中,各部门要加强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请示汇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技能竞赛工作,强化人员管理、做好健康监测,配备防疫物资、做好赛场防疫,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安全,圆满完成大赛活动。(二)积极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做好大赛宣传发动工作,大力支持和鼓励广大农民工积极参赛,确保比赛规模和质量,努力提高大赛活动实效性。(三)做好信息报送。比赛的有关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由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按时将数据报送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四)强化沟通联络。在组织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或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协调处理,并加强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竞赛组沟通联系。所有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规定,加强自身健康监测,有关人员须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健康码为绿码,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的人员方可参加本次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