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来了,除了清明节的算薪可能会让部分HR挠头,还有这些新规,HR也得知道,不然很影响日常工作哦~
一、全国性新规
1、4月1日起,这种情况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公告》提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公告》明确,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3、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
4月1日起,福建、湖南、重庆、四川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分别为:福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湖南1930元/1740元/1550元,重庆2100元/2000元,四川2100元/1970元/1870元。